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******
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1日,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,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、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、6个月,前者可易科罚金。
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,但拒回答且骂警员,被当街压制、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;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、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。
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,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,经台湾“高等检察署”发回,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,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,去年起诉叶姓警员。
桃园地方法院今天(1日)公布判决结果,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,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、即将犯罪等迹象,也没有攻击、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。
判决指出,在此情况下,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,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,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。
判决指出,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,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,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,女老师辱骂警员“真的很蠢”等语,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,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。
判决指出,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,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;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,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,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,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,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,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,犯后态度难谓良好。
桃园地院宣判,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,处有期徒刑4个月,如易科罚金,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;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菊苑流芳—2023辽宁省新春戏曲晚会在沈阳上演******图为演员在演出中。 于海洋 摄图为演员在演出中。 于海洋 摄图为演员在演出中。 于海洋 摄图为演员在演出中。 于海洋 摄图为演员在演出中。 于海洋 摄图为演员在演出中。 于海洋 摄图为演员在演出中。 于海洋 摄图为演员在演出中。 于海洋 摄
2月3日晚,菊苑流芳—2023辽宁省新春戏曲晚会在沈阳市辽宁大剧院上演。本台戏曲晚会演出的12个节目,涵盖京剧、评剧、辽剧、海城喇叭戏、阜新蒙古剧、凌源影调戏、二人转等,是目前辽宁省所有的戏曲剧种。参演院团和演员全部来自辽宁,是辽宁省各戏曲剧种的一次集中展示。整台晚会围绕“庆新春,闹元宵”主题,生动展示辽宁戏曲艺术魅力,营造喜庆祥和、幸福美满的节日氛围,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精神力量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